這幾天一直在想,我喜歡他的什麼呢?
他對於字的無法承受...這是我很灰心的。
但我不是因為他很會看字很會寫字而喜歡上他的。
所以,叉叉。
他對遊戲的執著,也是我很難受的一點。
但我也不是因為遊戲的專著或是厭惡遊戲這一點,而喜歡上一個人的。
所以,叉叉。
他挺壯的,身材曲線很好....我是因為這樣喜歡他的嗎?
不,叉叉。
但有加分。
我一直幻想自己婚禮上,男生可以把穿著婚紗的我抱起來。
呵呵…看得出來我漫畫和小說看太多了....
是因為他英雄救美嗎?
從當初我那不堪回首的往事中,解救了我。
至少,我身邊有個男伴,那個劈腿的前男友會知道我沒有他也行。
甚至沒有他也很快樂、也有人愛。
不,不是這樣的吧!
叉叉。
我就算跟前男友在一起,還是會想起他呀。
我喜歡他........那份執著、那份毅力,對我。
是的,就是這個。
但交往後的一切不好的事,可以用執著和毅力,抹煞掉生活中的不愉快嗎?
我們真的相差很多很多吧。
某些地方則是太像太像,但是那些地方太像....沒有好處的。
比如脾氣,我兩如出一轍,一樣倔強、一樣高姿態。
所以,真的也挺像游鴻明的「刺蝟愛上玫瑰」。
但,生活上的喜好…卻相差好多好多喔。
我多羨慕他的一些朋友們。
去他們的部落格晃,可以看到他們用文字,訴諸自己的心情與愛意。
如果可以,我真希望收到他對我的愛情字語。
但沒有。
雖然很久以前,還沒在一起以前,他曾經寫了兩三封信給我。
也許是我們生活得太近了。
一切的一切,完全不需要箋言來表達了。
「人都在身邊,為什麼還得用寫的,然後對方再去某處得知呢?」
對呀,也許他想的是「我就在妳身旁,跟我說就好啦」。
曾幾何時,希望他來我部落格晃、留言,變成最渴求最渴求的事情。
他不是對「字」沒輒,至少就我所見,在「遊戲」領域他不是沒輒。
難道我比不過他重視的「遊戲」?
曾有個網友在我迷窩留言:遊戲只會越來越沉迷,除非被盜的很慘(此網友就是有切身之痛)
我好迷惘。
這兩天,我彷彿跨出了我的那一步,內心裡。
我要感謝某些部落格中,引申的故事、或是小名言,讓我開始慢慢覺醒。
也許我的出口不明確,但我正步向它。
我覺醒。
開始覺得「遊戲的一切成就」很膚淺。
雖然我早就這麼覺得,但我卻控制不住自己的沉迷。
現在,我醒了。
也許是這輩子,我突然覺得「我玩夠本了!」吧。
我對自己說「恩…夠了。」
很平靜地。
轉頭看看正沉迷的他,我開始思考我為什麼會喜歡上他?
我很羨慕遊戲對他而言的重要性。
因為遊戲能讓他主動每天上去家族網、主動一直在論壇海中漫遊。
我的地盤卻是他的拒絕往來戶。
即便是遊戲,只要我玩的是他不喜歡的,他也不會想碰。
就算我撒嬌陪我玩,也只是敷衍地上來。
我不是要指責他。
對他而言,遊戲是一個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心。
遊戲中有他想追求的成就。
這不是不好。
但以我的觀點來看,窩在電腦前久了,我真的覺得夠了。
這幾天的我,一直想往外跑,不管是早餐、想帶COFE散步、葬花…
我也一如反常的主動跟他說:「我們出去吃吧!」、「走,出去晃晃」、「去山上吧」、「用走的去巷口吃吧」…
我玩夠了,他還在貪玩。
現在我的腳步在前,他在後。
我願意等他。
我願意。
我只是很羨慕。
希望他有一天,可以突發奇想寫封信給我。
希望他有一天,我的部落格好友欄可以有他的位置。
希望他有一天,可以跟我分享他看過的哪本書很棒,熱絡推薦我。
希望他有一天,跟我聊得很起勁很起勁的不再是遊戲內容。
希望他有一天,進便利商店第一件事不是晃遊戲雜誌and光碟區。
希望他有一天,會跟我說:「寶貝,我玩膩了線上遊戲,我發現那裡面的成就太膚淺,我帶妳去海邊玩吧。」
我只想他明白
與其花時間在線上遊戲成就自己,倒不如把錢與時間,花在栽培「自己的技能」上。
寶貝,我知道我沒資格這樣說
我自己也沒有多了不起的成就可以這樣規勸你
只是現在的我,覺醒了。
相較於遊戲,我想練我本身的技能了。
我不能再讓自己懶下去了。
每次說要改變自己,說著說著卻又沉迷,我不能學大雄呀,你說是吧。
說的沒用,我會用做的。
改不改變,由別人說才准。
但我知道我的方向了,我會一直走。
不管有沒有錢,我會讓自己一直熱血活著。
謝謝給我啟示的人、事、物。
喜歡看字、喜歡讀書真的是對的。
寶貝,我很抱歉。
人,都是有不同處的,我該更「尊重」你與我不同的地方,但我一直想改變你。
對不起。
想改變你的我,是自私的。
我該尊重你。
我該的。
對於我的某些沉迷,是該做些了結了。
謝謝你曾經那樣寵我。
欠你的,我會歸還的。
我得學著更尊重你與我的不同處。
- Jan 18 Fri 2008 14:12
分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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